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实施《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确保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落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615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建标〔2014〕249号)安排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重点见附件。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市级检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本市及所属区、县的检查,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检查报告报我厅标准定额处。
(二)省级抽查:我厅将于2015年9月组织3个检查组,具体时间及抽查对象另行通知。
1.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省厅标准定额处、省建设稽查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组成。
2.检查程序:
(1)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县)贯彻落实《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情况汇报;
(2)审核材料。审核《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政策文件、计价依据、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
(3)召开座谈会。与各市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关企业座谈,了解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三、检查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做好自查和迎接省级检查准备工作,确保贯彻落实好《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
(二)市级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中重点内容检查情况、各市贯彻《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建议等。
(三)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黄峰 0551-62871570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姜峰 0551-62872745
附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表
2015年8月7日
附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
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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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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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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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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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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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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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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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学习、宣贯活动情况(提供发文、培训、竞赛或新闻报道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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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订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情况(提供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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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理与“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不符的制度、规定的情况(提供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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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细化招投标、施工合同订立阶段有关工程造价条款情况(提供细化条款的内容,以正式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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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三备案”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提供备案制度建立的文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信息内容、报送方式以及备案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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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立专户制度,落实建筑务工人员工资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提供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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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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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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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执行情况(提供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项目及其采用计价依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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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及公布情况(提供报告、公布平台、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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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对合理风险内容及其范围的约定情况(提供文本及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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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单计价工程投标情况(投标人投标时是否编制综合单价,各类工程中标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相比下浮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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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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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信息方式改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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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情况(提供信息发布制度文件,采集、审核、发布方式及材料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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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造价数据库建立情况(提供数据库模型、结构及当前信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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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造价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情况(提供平台模式、投诉举报记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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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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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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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情况(是否建立联动的监管机制,有无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当前现状,今后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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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过程结算,简化竣工结算情况;鼓励将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解决结算难的问题(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是否制定简化程序,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并支付竣工结算款,有无案例,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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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价纠纷专业调解情况(提供造价纠纷调解机构名单,纠纷调解记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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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监督检查情况(提供检查文件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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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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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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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专业人员及造价咨询市场监管情况(提供相关管理文件、制度及自律办法以及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奖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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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结构、整合资源,鼓励造价咨询企业多元化发展,引导企业拓展业务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情况(提供当地企业发展数据,开展的对企业发展服务的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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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工程造价诚信体系建设(提供诚信体系建设方案、信用管理相关文件、信用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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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造价人才培育情况(提供人才培育计划及培育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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