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13705653586工作时间:8:00-18:00在线咨询
 

新闻资讯

最新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鸿悦公馆3#楼1201室


电话:13705653586 (夏总) 


传真:0551-87313937


联系QQ:335019341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住建部发布征求意见函,拟部分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指标
2016/9/10 浏览次数:837


住房和城乡住建部于今日(2016年8月5日)发布征求意见函,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调整。

调整范围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通知原文

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6]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们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人:林乐彬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7月25日          


 

公司地址:庐江县鸿悦公馆3#楼1201室  电话:13705653586 夏总

版权所有: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9016021号-1

技术支持: 合肥网站建设    皖公网安备 34012402000329号